推广应用绿色高效智能农机装备技术。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补优补绿补新导向,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和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补贴试点。
大力培育农机服务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购买大型农机贷款进行贴息。按规定程序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重点农机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落实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
积极创新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农机作业服务。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积极推进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支持建设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储藏、烘干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落实有关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