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指出,演艺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文艺表演工作所必需的文化修养、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办法》明确,演艺人员不得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