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主约谈。约谈指出,山东烟台笏山金矿“1·10”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瞒报事故,严重影响最佳救援时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初步分析了事故暴露的问题,指出山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深入不扎实,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重大灾害风险不断加剧、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不足、地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约谈要求,山东省各地区、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明确矿山安全监管各部门职责,以最严责任、最硬措施抓好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一企一矿的发展。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停产整顿、行刑衔接等措施,重拳出击强化执法,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要加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和落后产能关闭退出力度,提高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加快建设一批无人少人智慧矿山,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查清事故及迟报原因,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切实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抓整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基建矿山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火工品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明停暗开、超层越界、火工品混运混放等问题隐患,从严规范施工管理,确保施工管理安全到位。坚决杜绝监管盲区漏洞,把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与生产矿一同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动态研判苗头性问题和安全风险,及时采取严厉的措施治理整顿。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颁布刑法修正案有关安全生产条款;加强基层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典型执法案件报送、执法效果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增强防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内生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