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深夜,《广电时评》发表文章,算是盖棺定论,文章标题为《代孕弃养者,德不优法不容》。这篇文章发布在“广电时评”公众号上。文章称“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郑爽作为演员规避法律、在境外代孕,而且事后准备弃养,这样的行为于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的示范效应都是负面的。文章最后称“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在看过此文章的网友纷纷认为,虽然这不是以“广电总局”的名义发文,但通过旗下主管重点刊物来发声,也代表了广电总局对郑爽的态度,《广电时评》在当前形势下刊载出这样一篇文章,意味着郑爽被正式封杀!
广电时评批郑爽:不给劣迹者机会
原文如下:
我们注意到,近日有关演员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的消息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微博话题#中央政法委评郑爽代孕弃养# #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登上热搜榜。
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有违社会主义公德。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更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规避法律,境外代孕,又意欲弃养,这样的演员,私德有亏。演艺人员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
从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演艺人员尤其是知名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应当自觉践行行业自律准则,严格律己修身,严私德,讲大德,守公德。
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是明确的,严格的。广大人民群众不愿意、不接受、也不允许丑闻劣迹者污染我们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一如既往,坚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荧屏声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黄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