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杭州在2007年首次革新门诊诊疗协调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的管理。原来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自2018年施行以来总体运行平稳。
目前,杭州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及门诊部最高报销率分别达到96%和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及门诊部最高报销率分别达到80%和70%。投保人接受签约的社区保健服务机构的门诊治疗后,报销率又提高了3个百分点。投保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实现了“一站式”刷卡结算。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石燕忠近日表示,杭州修订《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现统一政策,缩小地区城乡差距,减少企业负担。
其中,杭州降低员工医疗费率,将员工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保险机构缴费比例调整为9.9%,其中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待遇按市内标准执行。同时,灵活就业者员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降至9.5%。以杭州市内为例,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机构和灵活就业者缴费比例分别降低了1.8%和1%。预计每年将为保险机构减免近50亿元的职员医疗费用。
此外,杭州还不断提高投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从36万韩元提高到40万元,市中心居民医疗保险从25万韩元提高到30万韩元。补充重兵保险政策,根据人群设定不同的起始标准,上限为60万韩元,标准以上的重兵保险合规费用根据超额进步价结算达到70% ~ 95%,待遇适当倾斜困难人员。保障稀有病药后,将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重疾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