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若干规定》第44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过马路时不要浏览电子设备。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过马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告或处以50元罚款。
相关调查显示,乘坐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的概率比普通人高4倍,过马路所需时间多2秒。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全球每年有超过27万名行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时玩手机分散注意力是重要原因之一。当行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时,不能及时判断周围的交通情况,事故发生的概率比正常高好几倍。
据悉,新规除了进一步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明确行人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外,汽车乘员应规范安全带,电动自行车乘员应戴安全头盔。另一方面,为了使城市生命通道顺畅,车辆驾驶员应主动避开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因紧急任务车辆回避而造成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车辆,经调查验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清除。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相关人士表示,《若干规定》的实施充分体现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公安教官部将继续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统治力度,根据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宽严制的执法理念,不断加大对行人、非机动、汽车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统治力度。引导市民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