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被判无期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怀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获取银行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52万余元。
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被判无期
公开资料显示,胡怀邦,男,汉族,1955年9月生,河南鹿邑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