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学校可正常安排寒假
陈峰指出,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教育系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上半年及时启动线上教学,下半年全面实现按时开学,各级各类学校总体上都完成了预定的教学计划。
校园没有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学生因其他各种原因体温异常未到校(请假率)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正常。因此,从当前疫情防控大环境看,学校可以正常安排寒假,没有提前或延迟放假的统一要求。
根据统计,浙江省高校大多在1月中下旬放假,最早的1月11日开始寒假,最晚的2月8日开始放假;中小学(幼儿园)一般在1月底2月初放假,早一点的1月30日放假,晚一点的2月5日放假。具体到某一所学校、某一个地区,允许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适当调整寒假时间,做到错峰放假、安全出行、顺利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