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广州  厂家直销  物流加盟  百福    网站建设    百福美  印刷  铝合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商 » 服务行业 »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山东政府发布《通知》 山东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 发布日期:2021-01-01 02:3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30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山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12月31日表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即鲁政办字〔2020〕176号,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关于放宽定居点问题,《通知》指出,山东公安厅负责实施正规居住地登记户籍制度,居住或就业于城市的居民,本人和近亲属可以自行选择定居。取消其他必要条件和附加限制。健全城市社区(单位)集体家庭制度,户口在社区(单位)集体家庭登记并有家庭关系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申请发放家庭居民户口簿。

第二,将顺利进入故乡,回到故乡寻找定居途径。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市人员进入返乡就业创业,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户籍条件的,可以落户原籍或就业创业。定居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城镇的人,经常居住在原籍的人,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原籍。

同时,提高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电子证、电子文件建设,创新“一次做好”的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推进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处理“无纸”、“无纸化”,全省“。

《通知》对城乡一体化地区的协调发展表示,将推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将城市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联系起来的机制,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统一纳入城市服务管理范畴。

同时,保障农村人口的合法权益,如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产登记证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和户籍登记。进入城市引导农民自愿有偿流动相关权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宅基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资产股权的具体途径。

 
[ 招商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为会员后,您可以...
发布供求信息 推广企业产品
建立企业商铺 在线洽谈生意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该企业最新招商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今日资讯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索引 | 粤ICP备12009902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