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辛巴在带货领域一骑绝尘,拿出单场18.8亿的带货成绩,捧出十余名单场破亿的新主播,超越众多主播、MCN机构;另一方面经常高调挑战各种既有规则,如要求合作商公开成本、品质、服务,降低零售的中间成本,让出品牌溢价给用户,被部分商家所忌惮。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以几亿的流量携众多合作商前行,推出一套更具性价比的百亿级供应链,推着直播行业奔跑。
但是最近,辛巴也“翻车”了,起因是其徒弟时大漂亮直播间售卖的一款冰糖即食燕窝被职业打假人王海送检继而推上热搜。声称其成分为“糖水”,随后,辛巴发布声明表明其含有燕窝核心成分唾液酸。并称公司是按照融昱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进行直播推广,已将产品送检,若消费者对产品不满,可申请退款退货,自己会全力帮消费者维权。
双方的争执,将公众的目光再次聚焦到了产品功效的争议上。这本是即食燕窝品类存在已久的争议问题。而王海本身针对即食燕窝品类的曝光也一直在进行,据报道,今年知名王海认为小仙炖燕窝存在虚假广告和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还向国家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小仙炖。但这个争议因为遇到了辛巴这个热门主播,事情便变得复杂且具戏剧性。
对此,《新京报》评论指出,“不管燕窝是不是智商税,其最终的解释权,还是在有试管、有仪器的相关机构与部门,而不是只有麦克风与手机的直播老铁。直播只是一系列问题最终的显现场所,并非问题的发生场所,也不是问题的原因所在。日前中消协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的案例大抵也是如此。”并指出,“当主播为自己的店导流时,他承载的便是一个销售者的角色。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讨论相关问题的时候,还是应该理性地追寻问题的起点,“
关于燕窝的标准问题,《新京报》指出,燕窝产品的标准一个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辛巴卖的燕窝产品上,印有这个证的编码,便可认为是合格的食品。另一个标行业标准作为标准参考的,但并非强制标准,即使辛巴的燕窝产品检测出来燕窝含量未达标,也不影响其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格食品,没有法律责任。
职业打假人深谙其中法律关系,所以,某种程度上,燕窝没有强制标准,是这次事件的根本起因。但其引导的舆情过分夸大了辛巴燕窝的质量、价格何其应承担的责任,并过度炒上热搜,演变为一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