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徐州睢宁的小伙张某向睢宁县公安局睢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网络上售卖游戏账号时,被*2000元。据张某介绍,当时有人与他联系,想要买游戏账号。买家发给他一条链接,说是一个客服交易平台,双方都需要在平台上缴纳1000元保证金才能继续交易。
买家随后发来一张已经交钱的截图,证明保证金已交,张某没有怀疑,也在平台上交了1000元。然而,张某把钱打过去后,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交易成功,后来询问该平台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称交易延迟,需要重新交纳 1000 元。
这时,张某感觉不对劲,他立即与买主联络,可对方不再回复任何消息。张某确认自己是上圈套了,但他忧虑上圈套的 1000 元数额较小,不会立案,于是张某又给对方转账了 1000 元,随后才报案。
经警方查询,张某接触的买主与客服人员均是*子,买主发给张某的交易平台也是伪造的。
睢宁警方告知记者,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的指导意见》施行细则中规定的江苏省关于欺诈类案件立案规范,刑事立案规范为:利用通讯网络技术手法施行欺诈,欺诈公私资产价值 600 元以上。刑事立案追诉规范为:利用通讯网络技术手法施行欺诈,欺诈公私资产 3000 元以上。不构成刑事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