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基金经理3年非法获利1.1亿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二审刑事判决书》,一桩基金公司“老鼠仓”案件随之浮出水面。
判决书显示,本案被告蒋宁,女,1971年1月20日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被告人蒋宁在担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兴业公司”)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行业精选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知悉的所任职基金产品的交易品种等未公开信息告知其丈夫王某、父亲蒋某。
王某、蒋某等人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利用该信息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88只,累计成交金额约29.96亿元,非法获利约1.14亿元。
其中,蒋某、王某使用黄某新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89只,累计成交金额2.49亿元,非法获利534万元;王某等人使用陈某等人的8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7.47亿元,非法获利1.08亿元。
案发后,被告人蒋宁主动到青岛市公安局投案。
据2019年12月公布的《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判决书》,蒋宁供述称,在其任职期间,父亲有时会问有没有好股票,蒋宁就会向他推荐几只,有时怕他记性不好,还会把股票的名称写在纸上给他。推荐的股票有亚厦股份、金螳螂、碧水源、蓝色光标、大华股份、歌尔声学等几十只股票。
此外,蒋宁任职期间,除在家向其父亲推荐股票时丈夫王某也在场外,平时还会和王某谈论股票,主要聊一些基本面、大盘方面的事情。有时蒋宁出差回来,也会和他聊调研公司的一些情况,觉得调研公司不错时,会顺口说准备买点,但是蒋宁不会和他说其管理的基金买卖股票的具体情况。
另据蒋宁丈夫王某证言,蒋宁任职期间,在家经常和其讨论股票,说一些她自己看好的股票,说一下对个股的研究、调研情况以及看法。王某也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王某获得行业精选基金信息的途径,一是蒋宁向其父蒋某口头或写在纸上推荐股票,二是蒋宁拿回家的基金当日持仓明细及与蒋宁交流情况,三是蒋宁去外地出差调研后与其交流的信息,其也曾跟随蒋宁去上市公司调研。
王某证实,蒋宁经常将公司的电脑和资料带回家,他都可以查看,包括她们公司基金的持仓明细,都没有回避。
王某表示,想把家里的资金通过炒股的方式进行财富积累,因为蒋宁在基金公司做经理,有这个便利条件,通过这些账户挣了大约一个亿。
对于上述行为,一审判决被告人蒋宁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4亿元。后经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蒋宁的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二审期间其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缴纳全部罚金,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北京时间财经 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