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丽丽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但好在丽丽懂事,在学习上非常刻苦,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经过几年的学习,丽丽终于迎来了毕业,当时的她抱着对未来生活的幻想,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父母让她抚养弟弟。丽丽因为这件事和家里吵了一架,当时她直接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没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丽丽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母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为什么还要把孩子生下来。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据悉,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律师: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
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