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公司申请注册“渣渣辉”商标被驳,法院:有贬低人格含义
演员张家辉为一款网页游戏录制的广告中,因他的普通话不标准,他自我介绍时说的 “张家辉”,被网友调侃是在说“渣渣辉”,这个词广为流传,成了一个网络流行词。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贪玩公司)因申请注册“渣渣辉”商标被驳回一事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贪玩公司诉讼请求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继续维持原判。
裁判文书显示,贪玩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申请注册“渣渣辉”商标,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该公司提起诉讼。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驳回贪玩公司的诉求。随后,贪玩公司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院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为“渣渣辉”,“渣”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具有“渣滓、碎屑”的含义,作为网络流行词,具有“差”“烂”的意思,含有贬低人格的含义。“渣渣辉”一词虽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演员张家辉其普通话不标准把“张家辉”读成“渣渣辉”,但此处“渣渣”字亦被认为是“差”“烂”等具有贬低人格的含义,“渣渣”二字并不因与“辉”并用而不含有贬义。诉争商标核准注册可能对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贪玩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工商信息显示,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史和友。2017年6月,该公司邀请张家辉担任旗下页游《贪玩蓝月》的代言人,2018年5月,双方合作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