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玉环提出申诉。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于2020年7月9日进行公开审理。
2020年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在被羁押 9778 天后,张玉环终于回到了家人身边,此时他已 53 岁。
据张玉环的代理律师王飞透露,下一步,张玉环将下一步将申请国家赔偿,同时也会控告在该案件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