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针对网上关于中储粮肇州直属库“禁止外来人员携带手机和其他录音录像设备进入库区”的消息,我公司高度关注,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政策性粮食拍卖销售力度持续加大,截至7月末销售数量超过3000万吨,为去年全年的2倍。由于大规模粮食拍卖成交和集中出库,作业期间现场机械设备较多,来往车辆频繁,加之提货人员对库区环境比较陌生,在作业区因为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已经产生人员安全隐患。同时,针对前期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个别客户以点概面、影响舆论的行为,我公司对直属库加强出库期间现场管理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但由于对直属企业指导不够、工作考虑不细,发生了肇州直属库对外发布公告,简单机械规定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库区的事件,一定程度上造成隐瞒回避粮食出库作业情况的印象。
我们对公众的合理质疑充分理解,深刻反思因为工作方式简单化造成社会对储粮安全担心的教训。针对该事件,我公司已对肇州直属库作出严厉批评,责令纠正,并向辖区内所有直属企业进行了通报,要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专心做好粮出库作业组织和管理,积极主动为购粮客户服务。
我们深知,社会各界的监督批评是改进我们工作的动力,掩盖问题、回避监督与中储粮企业价值观完全背离。为了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储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和黑龙江分公司纪委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集团公司电话:010-68776954;黑龙江分公司电话:0451-87116544),认真受理各方面的举报投诉。同时,我公司近期将在全辖区直属企业开展“走进大国粮仓”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诚恳欢迎社会各界莅临检查指导,携手建设阳光粮仓。
延伸阅读: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中储粮总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制度。总部位于北京,现时在全国设立24个分公司,人员、机构和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另有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5家。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直属库是第三级管理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领导人员、财务和国有资产由总公司统一管理。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中储粮总公司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
2015年中储粮全年累计收购政策性粮食1.75亿吨,连续第三年收购突破亿吨规模,再创历史新高。